复旦大学人类表型组研究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初审和复审考核细则
POSTED BY: 2021,03,18

为提高招生、培养质量,遴选学术基础好、创新能力强的研究型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旦大学人类表型组研究院2021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实行 “申请-考核”制。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有关通知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领导工作
   复旦大学人类表型组研究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制定和调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各学科专家组成。
  根据当年度招生计划数和面试人数等具体情况,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相应面试小组。面试小组成员一般由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我院高级职称教师组成。

二、申请条件及报名申请程序
  申请人需符合《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上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相关具体要求详见《复旦大学人类表型组研究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

三、选拔考核方式及细则

(一)初审
  本研究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相应学科教师,成立初审工作委员会(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补充材料进行审核。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次考核我院将以在线形式举行,原线下笔试考核环节取消,考生可以提交补充申请材料(例如①新的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②新的科研成果和证明材料等),将补充申请材料用邮件方式发送至gaoyuan_hupi@fudan.edu.cn(邮件请以“考生编号+姓名+博士补充申请材料”命名),接收补充材料截止时间:3月23日;所有材料齐全考生的申请材料及补充材料一并进入初审环节。

初审工作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经历、教育背景与报考专业及导师研究领域的适合度、科研能力、科研成果(正式录用或发表/授权的论文/专利、科技获奖等)、英语水平等。根据考生材料评审结果、专业及导师招生名额,按复录比一般不高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所有通过初审的申请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资格审查要求接受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者,初审和考核成绩无效。

(二)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以在线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选拔和拟录取。
 资格审核:所有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在进行在线面试时均需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硕士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进行再次审核,审核不通过将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复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英语水平、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心理素质、思维表达等),考生准备5-8分钟的自我介绍PPT。面试期间全程录像录音,并安排专人做好面试记录,每位专家现场独立打分。

四、确定拟录取名单

1.研究院依据招生名额和考核总成绩排序,拟定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

2.招考计划名额不完全等于实际录取人数,研究院将秉承“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人才。

3.按照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若考生填写的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则必须脱离工作单位全日制攻读,录取时不得变更。

4.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进入政审等后续程序,材料齐全、政审合格后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说明

1.考生应恪守诚信,如申请材料有造假行为,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即按学校规定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2.研究院2021级博士新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学年,达到研究院博士毕业要求的,可以申请3年毕业。

3.本细则其他未列事项参照《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等文件执行。

4.本细则解释权归人类表型组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人类表型组研究院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