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研究生学位档案管理工作程序
POSTED BY: 2021,06,11

复旦大学研究生学位档案管理工作程序

工作

内容

完成

时间

归档

责任人

工作要求

1

教学档案

上半年:

3月底前


下半年:

9月底前



教学秘书、

管理干部

院系根据档案材料的内容及装订、制作要求,每学期在确定的时间前完成学位档案装订、制作及上交工作。具体材料如下:

1)学位申请书(内含成绩单及发表论文情况)

2)论文评阅书

3)答辩决议书

4)答辩评分表

5)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表

6)专家推荐意见(同等学力人员)

7)其它须归档的材料(由研究生院根据需要另行通知)

2

人事档案

上半年:

3月底前


下半年:

9月底前


辅导员

A、学位工作

1)答辩决议书(由院系盖章)

2)学位授予决定(到学位办领取)

B、其它工作(补充说明)

3)考生登记表(招生时产生)

4)学业成绩单(由培养办盖章)

5)毕业生登记表(到就业中心领取)